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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停車收費新制 明年縮短2小時
台南市政府昨天宣布停車收費管理新制,明年1月起全市路邊停車格、人工開單路外停車場,收費時段縮短2小時,原本每日上午8點至晚間10點改為到晚間8點,不過中西區、北區共5條高使用率的路段維持不變。對此,有議員批「此兩區是二等公民?」不應分兩種制度;市府解釋,都有評估過停車需求。
交通局長王銘德說,沒縮短收費時間的路段,經觀察車格使用率都超過9成,若縮短收費時間,會造成實際有需要的人反而沒地方停車,因此仍收費至晚間10點。
交通局表示,鑒於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時段從實施收費以來不曾調整,經分析各時段停車使用率,整體路邊停車需求超過95%集中在上午8點至晚間8點,也參考其他5都作法,決定每天收費截止時間提前2小時,1個月內會更新收費牌面的時段資訊。
不過,中西區中正路的環河街至西門路段、府前路的環河街至西門路段、金華路的府前路至民生路段、海安路的成功路至民族路段,以及北區海安路的成功路至臨安路段,市府分析因周邊具夜間商業活動、晚間8點後停車格使用率都超過9成,維持收費至晚間10點。
市議員陳怡珍認為,收費時段縮短2小時原是立意良善的政策,卻限制中西區及北區5條路段,難道市府聲稱要減輕民眾負擔只做一半,這兩區民眾是二等公民嗎?應針對停車收費時段採取一致性措施,不要一市兩制。
議員沈震東說,5條路段被排除,作法較沒那麼公平,因其中有商業行為的區段大多在假日,台南本身有許多觀光景點,理應一視同仁、不要分段收費做區隔。
王銘德回應,經統計,若縮短收費2小時,占不到整天停車收費金額5%,且考量民眾停車負擔,因此實施這一措施,會再關注後續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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