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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市首創全台首座「停車再開」科技執法 最快下月在這路口啟用
全台首座針對「汽機車不依規定停車再開」科技執法,最快下個月在國華街與崇文街口啟用,用路人反映搞不懂取締標準?警察局長陳炯旭上午答覆議員鄭光宏質詢說,科技執法僅取締崇文街雙向違規車輛,採動態錄影非照相取締,會由人工判別,希望用路人確實「停車再開」,勸導期至少2個月。
鄭光宏說,近來許多民眾反映不清楚取締標準?所謂「停車再開」指的是機車騎士雙腳要落地、汽機車煞車燈是否有亮燈,或者在停止線前汽機車需完全停止再行駛,建議警局加強宣導,增加勸導期,同時比照警政署製作圖卡,宣導汽機車行經斑馬線禮讓行人圖卡,讓民眾確實了解取締標準。
據統計,國華街與崇文街口事故頻繁,近4年共發生41件交通事故,肇事原因分析,有40件都是「未依規定停車再開(未依規定讓車),」市府歷年來陸續增加交通桿、反射鏡、黃網線及延伸路口紅線等皆效果不彰,110年交通部運研所將該路段列為高風險路廊,希望透過科技執法提醒用路人,降低事故。
市警局今年新增「忠孝路與保健街口」、「文化路、興達路與博愛路口」及「國華街與崇文街口」三處科技執法,僅崇文街取締標準為「汽機車不依規定停車再開」,陳炯旭指出,「停車再開」科技執法,嘉市全國第一個實施縣市,警局將會積極搜集執法數據,提供給其他縣市參考。
鄭光宏贊同警方執行科技執法,保障用路人安全,但取締標準一定要清楚,千萬不要讓員警維持交通安全與市民生命財產安全美意,遭惡意曲解成「搶錢」,因此設備驗收啟用後,勸導期至少要3個月,警察局也要製作取締標準圖卡,透過各社群平台及媒體管道,廣泛讓市民知道,共同維護路口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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