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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路平」不到半年又開挖 民代痛心:市民觀感很差
台南市府前路完成路平專案舖平不到半年又開挖,市議員林依婷上午在議會工務局業務質詢時痛斥是怎麼回事?工務局說是發現有小洞開挖要查有無掏空,但這路段屬安平五期重劃區,之前修補五次,年初至今就發生3次天坑,難道沒前兆嗎?要求工務局和水利局落實橫向通報平台,避免道路剛舖平又開挖,令人痛心。
工務局代理局長陳世仁表示,年初設計時是沒有掏空和修補痕跡,因在地底下的問題要提前發現很不容易,路面發現有小洞才會開挖調查,工務和水利也有進行橫向通報平台,但初步有的只能用目測,對於議員意見會再加強檢討。
林依婷表示,她固定巡視選區內的路平專案道路,府前路在年初才花3千多萬元完成路平,依規定3年內禁挖,昨天遭開挖令人傻眼,工務局雖有難言之隱,但因為近來安平五期(民國70年的重劃區)時不時有大小天坑,她還協助了兩起國賠案件;工務局發現府前路有明顯凹陷,推測是地底下的路基遭掏空,為了避險才決定開挖找出下陷原因。
林依婷說,路平專案明令在施作驗收完畢的3年內禁止開挖,用意是為了整合各家管線單位,在路平施作以前提早規畫整修、汰換等工程,不要等路都鋪好了又來挖挖補補,不只是破壞既有完整的路面,也造成市民對於公共工程的不信任。
林依婷說,若遇到一些緊急的狀況有必要進行開挖的時候,也不該拘泥於硬性規定,但務必保證事後的重鋪要以同樣路平專案的規格進行,大面積鋪設並讓新舊鋪面的高低差低於6毫米內,必須像沒有被挖過一樣。
但她仍要求,如果是先前就有塌陷或重複塌陷的地方應該要更有警覺性才對,只是地下管線有時候也會有無預兆破裂,瞬間掏空地基,然後當天就下陷的情況,所以還是要個別檢討;工務局是工程專業,水利局也有進行箱涵縱走檢查,不論是汙水管或箱涵問題,都應該要有專業能力提前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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