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中高齡者重返職場 中市府最高補助1.8萬元
為提高中高齡者重返職場就業,台中市勞工局今天表示,推動「中高齡人力資源再運用獎勵計畫」,透過就業獎勵津貼,就業滿6個月,最高補助新台幣1萬8000元。
台中市勞工局長林淑媛表示,近來部分企業如餐飲服務、旅宿、批發零售等皆面臨缺工,市府推動中高齡人力資源再運用獎勵計畫,只要設籍台中市、年滿45歲,且經評估符合資格者,可向台中市就業服務站或銀髮人才服務據點辦理求職登記。
林淑媛說,經媒合推介工作,每月勞工保險或職業災害保險的投保薪資為第6級距(3萬3300元)以下且符合勞動基準法基本工資規定;並在同一事業單位連續工作滿30日、90日、180日即可申請就業獎勵每月3000元,就業滿6個月最高可請領1萬8000元,以促進中高齡者就業成功,協助企業招募穩定人力。
勞工局以離開職場近2年的林先生為例,為尋找長期穩定的正職工作,到台中市銀髮人才服務據點尋求就業協助,透過就業服務員運用中高齡人力資源再運用就業獎勵方案,順利推介到百貨賣場工作。
勞工局表示,目前林先生穩定就業1年以上,雇主非常滿意他的工作表現,未來將晉升為小組長繼續打拚。市府也提供就業獎勵金,並由專責就服員每月追蹤關懷,持續協助鼓勵中高齡勞工穩定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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