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大學一學期改為16周惹議…課程「精簡」 醫學系憂影響國考

彰化市平和8街「天坑」禍首是誰? 鑑定報告出爐

彰化市平和8街今年3月21日出現長8公尺、寬3公尺、深6公尺「天坑」,經市公所委託台南市技師公會鑑定,歸責於縣府管理的汙水下道主幹管破損。本報資料照片
彰化市平和8街今年3月21日出現長8公尺、寬3公尺、深6公尺「天坑」,經市公所委託台南市技師公會鑑定,歸責於縣府管理的汙水下道主幹管破損。本報資料照片

今年3月21日,彰化市平和8街路面塌陷出現「天坑」,當時縣府與台水公司都堅稱不是己方責任,經彰化市公所委請專業單位鑑定結果,判斷道路路基掏空是因汙水主幹管破損造成。市長林世賢表示,依鑑定報告,肇責在縣府管理的汙水下水道,縣府應做好修復工作,並檢測周邊道路是否也有類似異常現象。

縣府水資處表示,事發時,縣府立即回填防止持續下陷外,隔天並辦理地盤改良穩固地質,並修復汙水管線恢復使用,排除民眾安全疑慮;道路側溝損壞部分,縣府也將儘速安排修繕。

彰化市平和8街出現天坑,長8公尺、寬3公尺、深6公尺,當時引起住戶緊張,深怕塌陷擴大,危及住家安全,經縣府緊急灌入11輛混凝土後,災情仍持續擴大,並連夜緊急關閉自來水及瓦斯,經持續灌漿後,填平坑洞,災情才未再擴大。

平和8街出現的「天坑」,漏水是來自台水司的自來水管線,還是縣府管理的汙水下水道幹管,縣府與台水公司各說各話,縣府水資處堅稱,是因先有自來水管線漏水造成坑塌,後來塌陷持續擴大,並波及地下6公尺深的汙水下水道,造成汙水管移位。

但台水公司強調,事發地點的自來水管,是埋在地下1公尺的僅65釐米PVC水管,就算漏水也不可能造成如此大面積塌陷,況且經調出此路段及時間點,水量及水壓監測也都沒有異常變化,因此應與自來水管無關。

為釐清責任,市公所委託台南市土木技師公會辦理事故鑑定,歷經約半年,鑑定報告出爐,研判是因汙水主幹管位在最深處,汙水幹管破損處上方自來水管接頭處脫接滲漏,滲漏的自來水夾帶土砂,經此路徑加劇路基塌陷掏空。

彰化市長林世賢說,鑑定報告很清楚歸責於縣府管理的汙水下水道,希望縣府能做好修復計畫,並檢測周邊道路是否也有類似狀況,做出因應。

水資處強調,縣府每年編列經費辦理汙水管線維護開口契約,定期巡檢如發現異常即通知廠商辦理修繕,另水資源回收中心每天均有紀錄進流水質水量,如發現水量或水質異常進流,也將通知廠商巡查,避免類似狀況發生。

彰化市平和8街今年3月21日出現長8公尺、寬3公尺、深6公尺「天坑」,經市公所委託台南市技師公會鑑定,歸責於縣府管理的汙水下道主幹管破損。本報資料照片
彰化市平和8街今年3月21日出現長8公尺、寬3公尺、深6公尺「天坑」,經市公所委託台南市技師公會鑑定,歸責於縣府管理的汙水下道主幹管破損。本報資料照片
彰化市平和8街今年3月21日出現長8公尺、寬3公尺、深6公尺「天坑」,經市公所委託台南市技師公會鑑定,歸責於縣府管理的汙水下道主幹管破損。本報資料照片
彰化市平和8街今年3月21日出現長8公尺、寬3公尺、深6公尺「天坑」,經市公所委託台南市技師公會鑑定,歸責於縣府管理的汙水下道主幹管破損。本報資料照片

天坑 彰化

延伸閱讀

最老汙水管在這條街 蔣萬安令加速巡檢修繕防天坑釀災

為多做停車場挖到泥質砂岩 專家曝竹北2建案天坑主因

竹北再爆天坑 專家曝因這個地層結構釀禍...天坑恐一再上演

竹北深夜又出現天坑 周邊大樓住戶恐慌都下樓查看

相關新聞

注意!台74線10日封路8小時 北屯崇德段車道封閉

台74線快速道路連接國道一號工程,將在13日開放通車,不過高公局將在明天晚間9時30分至隔天清晨5時30分,因施工需求,...

影/水湳轉運直通國道或接74號要評估1年?江啟臣:醜話先說在前面

台中水湳轉運中心2026年啟用,周邊長期嚴重塞車,市府規劃「國道客運專用道」直通國一,但全國無前例可循,中央補助市府著手...

南投副縣長當面陳情自來水不足 行政院長陳建仁避而不答

南投縣鳥嘴潭人工湖陸續供水,行政院長陳建仁今天視察下游草屯淨水場工程,目前已可供應14萬民生用水給彰化、草屯民眾。南投縣...

教保員拿剪刀恐嚇幼生 中市府勒令停職4年、幼兒園停招1年

台中市大里區私立幼兒園4月中旬發生教保員拿剪刀恐嚇幼生等虐童案,6名幼生受害。教育局完成調查,祭出重罰,教保員遭管制4年...

警官帶92歲母搭火車進香 輪椅被拒進追分站月台、母還被要求起立

台中市陳姓高階警官昨天帶著高齡92歲母親要從台鐵追分站搭火車去苗栗白沙屯進香,正當推著輪椅要進月台時,追分站長卻表示搭輪...

月薪2萬7470元 彰化縣府提供154名大專生暑期工讀名額

彰化縣政府今年暑假提供154名為期兩個月的工讀名額,即日起到5月10日受理報名,工讀期間為7月1日至8月31日,月薪27...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