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台中男騎士踹狗引公憤 動保處:最高可罰7萬5千
一名男騎士昨天騎車經過台中市大甲區,他突然伸右腳踹踢路旁一隻狗,往狗頭部猛踹,狗和一旁女學生都嚇一跳,影片PO網後引起公憤,網友說要肉搜這名騎士,台中市動保處表示,男騎士的行為,可依動保法處1萬5000元到7萬5000元罰鍰。
網友PO影片說,她昨天接姐姐下課,在大甲區一處路口等紅綠燈時,看到一隻狗落荒而逃的背影,後來有熱心民眾傳給她一段手機錄下的影片,她才知道狗被男騎士踹頭。
影片PO出後引起公憤,有網友說這名騎士太可惡,要肉搜出來,也有網友說,狗沒繫繩也應注意,但踹狗更有問題,網友說飼主和騎士都適用動保法。
台中市動保處今天說明,如果行為人故意傷害動物致重傷或死亡,依動物保護法第25條第1項第1款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未達重傷或死亡,依同法第30條第1項第1款處新臺幣1萬5000元以上7萬5000元以下罰鍰。
動保處表示,另飼主飼養犬隻出入道路等公共場所未使用鏈繩等防護措施經勸導逾時未改善,依台中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第18條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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