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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縣府今通過老人看診、生育津貼、體育活動補助辦法
苗栗縣政府今天上午召開第34次縣務會議,福利大放送,分別通過「苗栗縣六十五歲以上縣民看診掛號費補助辦法」、「苗栗縣補助民間體育團體辦理體育活動辦法」和修訂「苗栗縣生育津貼實施辦法」。
因應苗栗人口高齡化,為達成慢活城市永續宜居新指標,縣府今天通過「苗栗縣六十五歲以上縣民看診掛號費補助辦法」,明定65歲以上(原住民55歲以上)縣民前往與縣府簽約的基層醫療機構(目前83家)接受門診服務,每人每次掛號費由縣府負擔50%、補助上限75元,其餘費用由簽約醫療機構負擔,每人每年累計補助上限為500元。
同時也修訂「苗栗縣生育津貼實施辦法」,為鼓勵生育、提高出生率,自113年1月1日起依胎次調高生育津貼,第1胎發放1萬元,第2胎以(含)上2萬元,生產多胞胎者、第2名以後新生兒每名補助2萬元。
至於新訂定的「苗栗縣補助民間體育團體辦理體育活動辦法」,明定補助縣內立案的體育團隊,補助項目包括裁判費、教練費、住宿費和保險等13個項目,奧運、亞運競賽活動補助最高以15萬為上限,其他賽事補助上限為1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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