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廣告違規多 新北1周拆27件
選戰白熱化,選舉廣告紛紛出爐,但不少都是違規懸掛或張貼布條,新北市環保局統計,選舉迄今截至上周共計拆除15件,但近一周總數暴增27件。民眾認為,有的掛滿整條路亂象多,市府應主動清查。環保局表示,若發現違規或接獲檢舉,會通知候選人辦公室,限期未改善會直接拆除,並開罰行為人2400到6000元罰金。
選舉廣告亂象多,市府統計以布條廣告、單面旗幟、帆布廣告為前3名,除依據違規廣告汙染行為規定,去年訂定「新北市政府辦理總統副總統及立法委員選舉競選旗幟設置管理規定」,判定是否違規。
蔡姓市民認為,選舉看板有的很醜,影響市容,有些候選人掛到整條路都是,市府應化被動為主動,不該只等民眾檢舉才處理。市議員黃淑君認為,看板可有數量、大小規範,才能為市容帶來美感,日本就有相關案例,如版面怎麼分割公平提供相關候選人,也可以落實候選人主動通報制度。
民進黨立委羅致政表示,自己或支持者懸掛相關看板都會要求符合規定,但市府對於選舉廣告應該要一視同仁,不該因有不同政黨而有不同考量。國民黨立委候選人林金結則說,按照規定去做,就不會被檢舉,他也提供小撇步,像是公園等公共區域,檢舉率一定很高,最好不要設置選舉廣告;支持者設置的也會要求符合規定,就不會被開罰。
環保局指出,競選旗幟設置期間要在投票日前30日內,且投票日當日不得新設;單面旗設置範圍只能在競選總部同側道路延伸各50公尺以內。單面旗旗桿高度240公分以下、旗面長度180公分以下,應安裝旗座或旗叉;設置不得影響交通安全,內容不得違反公序良俗。
環保局指出,違規廣告物不易追查行為人,如發現或接獲檢舉會通知候選人辦公室自行拆除,期限內未拆會逕予拆除;統計去年11月27日至今年1月4日止,拆除42件違規競選旗幟或布條。
至於建物附掛或大型看板部分,工務局統計,去年11月迄今公寓科共接8件陳情,發文輔導4件、帆布2件移送環保局處理,1件自拆,1件屬違章認定要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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