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樓既存違建未裝住警器 北市規劃專案優先查報
台北市建管處今天表示,經統計全市頂樓既存違建,使用年限已超過30年,為確保市民安全,將成立專案優先執行查報未加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住戶,且會積極宣導住戶配合改善。
台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指出,既存違建是指民國53年至83年底間存在的違建,經統計全市頂樓既存違建,共列管5萬4624件,因既存違建使用年限已超過30年,電力管線通常較老舊,容易造成及提高火災風險。
建管處透過新聞資料表示,為避免頂樓既存違建發生火災,民眾可透加裝具內政部消防署個別認可合格標示的住宅用火災警報器,透過警報器達到即時偵測及警報聲響,提醒住戶應變效能,可減少遇到火警時的財產損失及有效降低傷亡。
建管處指出,頂樓既存違建加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專案,統計至11月30日已處理830件,如接獲通知住戶,未於期限內完成裝設,將排專案執行拆除,以維公共安全。
建管處表示,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安裝位置,每戶至少應裝設1個,可設置臥室、廚房、客廳或儲藏室等,裝設於天花板應與牆壁保持60公分以上淨空,壁掛式警報器偵測中心點應與天花板間距15公分至50公分淨空。
此外,雖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可提早偵知火災,但若違建內部裝修是易燃材質,如木質隔間,發生火警時,還是容易因易燃材質,導致火勢迅速擴大延燒,具有風險,呼籲民眾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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