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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夾娃娃機店 擬距校門逾50公尺
台北市中小學50公尺內不能設夾娃娃機店,法定50公尺指的是店家、中小學2棟建築基地最近兩端點的距離,導致部分建築因基地過大,大幅縮短與學校的距離,而不能開夾娃娃機店,議員提案改變測量方式,只要夾娃娃機店門口、中小學出入口直線距離超過50公尺,即符合規定,北市議會法規會通過此案,將送大會討論。
敦化國小校長劉建男表示,政府看到一個問題修一個法令,修法永遠修不完。他樂見政府修法,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商家若想營業就會設法開店,倒不如培養學生正確判斷力,每個事件都有其教育意義,可教導孩子夾娃娃機甚至正確消費觀念。
北市自助選物販賣事業自治條例民國109年8月21日公布施行,第4條規定,50公尺以上距離,是以兩建築物基地境界線最近的2點直線測量,但若以兩個建築基地考量,位於大面積建築基地內的營業場所,與周邊國民中小學基地距離縮短,不能開店,反而位於小基地面積的營業場所,雖然實際出入口距離國民中小學出入口比另一家近,卻可以開店。
議員洪健益強調提案並非放寬夾娃娃機店開設條件,他舉例,某一建築基地因距離學校72公尺,可開設夾娃娃機店,但另一夾娃娃機店,在離學校72公尺外,卻因建築基地在學校50公尺內不能開,因此以築物基地境界線測量,並不公平。
產發局指出,議員提案「以各場所之最近出入口作直線測量」,目前法案進入議會二讀會程序中。商業處也表示,這次修法適度調整距離測量方式,並未降低距離學校50公尺限制之規定。
議員秦慧珠質疑,若通過議員提案,市府如何測量夾娃娃機店與中小學的距離?產發局說,將透過衛星定位,分別測量夾娃娃機店和學校出入口,以最近的兩點測直線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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