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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纜停建判賠2.3億 柯文哲:蓋了賠更多
北投纜車BOT案在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任內喊卡,仲裁結果判定北市府要付廠商2.3億元,綠營批柯再次「甩鍋給蔣萬安市府」。柯文哲昨回應,他上任就知道北投纜車不可能蓋下去,蓋下去只會賠更多。北市新建工程處則表示,支付經費預計8月底前函送議會審查。
北投纜車BOT案歷經20多年,1979年時任市長李登輝想興建纜車,振興當初沒落的溫泉觀光產業;接任市長黃大洲任內決定興建;前市長陳水扁任內決定以BOT方式開發;前市長馬英九在2005年與得標廠商儷山林公司簽約,2006年開工。
全案簽約後卻發生弊案,儷山林負責人郭銓慶行賄當時的內政部次長顏萬進等官員,將BOT案的研習設施變更為有183個房間的大型觀光溫泉飯店。收賄案曝光後,顏萬進等人被判刑,2015年5月,柯文哲決議停止興建,北市府與開發業者聲請仲裁庭,市府判賠。
柯文哲昨表示,當時廠商是想在陽明山上蓋旅館平衡財務,但陽明山有特定保護區,不可能再蓋;且貓空纜車15年虧18億,北投纜車因為有硫礦氣,蓋下去可能會賠更多,所以他上任後就知道不可能蓋下去,他的態度就是面臨問題、解決問題,既然不可能蓋就停掉,該結算就結算。柯文哲說,北纜拖了幾年,就是大家不想解決,他任內可以解決的法律問題,他幾乎都清光。
新工處說,市府須支付的補償費用及其利息,以及市府負擔的仲裁費用合計2.35億餘元,納入新工處2024年度預算,今年7月24日已報請市府「113年度計畫及預算審查委員會」同意,預計8月底前函送議會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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