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積代金檢討議員籲加速 都發局:未來朝該方向執行
北市府從民國104年開始有容積代金收入,108年起「台北市容積代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自治條例」上路後,截至今年3月收入有230.68億元,議員陳炳甫指出,針對收入至今已超過3年沒有標購使用出去,應在召開容積代金基金管理委員會前一個月做結算,只要超過三年就應納入檢討,都發局長王玉芬表示,未來會朝這個方向執行。
陳炳甫表示,北市從民國104年到112年3月底容積代金收入有230.68億元,執行標購出去僅53.93億元左右,他認為,當初怕民眾遭建商騙.市府主動站出來做莊,成效僅執行五分之一。
陳炳甫強調,台北市政府有很多作業、營業基金等都是市府的錢,唯獨這一筆是民眾的錢,他之前貼出三項建議,第一點,不該用公告地價15%標購出去,後來也有調整成20%;第二點,要提高編列預算從往年的15億去年增加到20億;第三點,要求修法每一筆收入的三年內要用掉,不過市府怕有行政責任,改為三年後沒有標購出去要檢討。
「沒有賣不出去的房子,只有賣不出去的價格」陳炳甫說,他認為過去以公告地價15%標購,價格太低,人家當然不想賣,另外,市府去年有編列預算20億,今年在追加10億元預算,新工處處長林昆虎回應,截至5月中,已執行22.55億元。
陳炳甫表示,目前差不多將108年前的收入用完,但109年初的收入至今已超過3年沒有標購使用出去,要等到明年檢討不合理,都發局說明,一年會召開四次容積代金基金管理委員會,針對問題來討論,下一次預計在六月召開,陳炳甫要求,應該在每一次委員會召開前一個月,做年度結算日,超過三年就要納入檢討,局長王玉芬也表示,會朝這個方向來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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