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遭性侵二度報案成浮屍 侯友宜:破案是我的職責
新北市三重忠孝碼頭上月發現一具女浮屍,經查死者曾報案遭性侵,市議員卓冠廷今在議會質詢時質疑,死者生前曾二度報案,但警方竟以改過名、證件不完全等未完成報案,最後更讓死者失蹤,痛批警方疏失,讓當事人成冰冷遺體;同時爆料另一件未成年女學生被網友拍下裸照威脅,此案數月至今未破。新北市長侯友宜強調,會積極調查,「破案是我的職責。」
卓冠廷舉例2018年韓國N號房事件,表示全台灣類似情形在台灣也發生很多件,其中三重女浮屍案卻有內部疏失,未掌握死者行蹤,最後釀悲劇。卓冠廷質詢時問警察局長廖訓誠,警方在承辦案件過程中有無隱瞞與疏失?廖猶豫後說,依檢方指揮、依法行政。
卓隨後連問,表示「為何當事人凌晨5點沒有完成筆錄?到醫院後也因為改名讓當事人消失?4月19日二次報案沒有完成?24小時有沒有通報社會局?內部檢討報告說沒有完成?為何沒有社工協助?」
同時,卓冠廷揭露另一案,表示一名未成年女學生年初被網友拍裸照威脅,被害人打到新北市警察局婦幼隊無人接聽,後由律師協助依舊未果,律師轉打1999,但對方竟要她赴派出所報案,事隔數月從派出所,到分局偵查隊,最後至刑警大隊都未破案,而加害者還找到被害女學生的聯絡方式,威脅要到校堵她,批警方態度消極。
「不要再讓新北發生報案困難事件!」卓冠廷更問侯友宜知不知曉此事,侯坦言,基於職權分立,無法知道每件案子細節,但會嚴正要求警方內部檢討有無疏失、效率不佳等問題,更不能發生報案電話無人接的狀況,不管一個兩個案件,都要了解程序,內部會積極調查,「破案是我的職責。」
新北市警察局回應,三重分局在4月18日當日依規定陪同當事人前往檢傷,當事人由母親陪同返家後,即未再回醫院完成採檢,分局聯繫下在隔天1點聯繫上當事人並於3點完成報案,二日均依規定完成婦幼安全管理系統完成性侵害責任通報;另當事人年滿18歲,並由母親陪同且心智狀態正常,受理員警有詢問是否需社工陪同,遭當事人拒絕,並未違反相關規定;至於女學生案,正在了解中。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