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千萬元交保撤銷 88會館郭哲敏、張旭昇重新羈押禁見
八八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經營AE博弈網站及地下匯兌洗錢217億元遭檢方起訴,新北地院上月23日裁定郭以5千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同時配戴電子腳環監控。經檢方以4大理由抗告,台灣高等法院今撤銷原交保裁定,發回新北地方法院更裁,新北地院下午重開羈押庭後,裁定將郭與地下匯兌共犯張旭昇重新羈押禁見。
合議庭表示,原本郭、張兩人羈押期至4月28日,但先前於4月23日裁定交保,後遭高等法院撤銷,如今重新裁定回復到羈押禁見的狀態,因此押期還剩5天,從今天起算將到5月11日,裁定將兩人是否延押候核辦。
新北地院原本裁定郭哲敏以5千萬元、張旭昇3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禁止危害、恐嚇、騷擾、接觸、跟蹤證人;郭另配戴電子腳環進行科技監控。日前新北地檢以四大理由抗告成功,包括郭哲敏經通緝到案,原有逃亡事實,且海外資產雄厚,有投資柬埔寨土地、泰國不動產及擁有柬埔寨護照,國際往來頻繁,甚至曾辦理新加坡、美國投資移民,有絕對的財力、能力潛逃國外生活。
其次,郭哲敏為全案賭博、地下匯兌及洗錢犯罪集團首腦,先前已有教唆證人重製手機的滅證事實。同時依現行審理計畫,郭、張禁止接觸、騷擾的證人高達40餘人,郭有對證人騷擾、施加暴力,影響證人證述的強烈動機和高度串證之虞,日前開庭時即有證人無視卷內事證,做出迂迴、前後矛盾的證述,連作證時都不敢直視;張則有毆打、脅迫證人前科。
公訴檢察官再三強調,郭哲敏財力、影響力驚人,現有交保和電子腳環均無法無法防止其逃亡及勾串證人,也無法防止其破壞監控設備棄保潛逃,「唯有羈押,無其他手段可確保後續審判進行。」
郭哲敏雖解釋,檢方所說的境外不動產和帳戶,都已經賣掉或關帳,他願意提供相關資料,至於美國、新加坡投資移民,當初是為了小孩讀書,後來根本沒有進行,他在海外已沒有任何資產,且願意配合法院一切措施確保自己不會逃亡,最後仍未獲合議庭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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