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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見虐童!花蓮惡母、男友摑掌1歲女童命危 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花蓮驚傳虐童,花蓮光復鄉一名僅1歲4個月女童在20日失去呼吸與意識,34歲宋姓生母與其同居34歲陳姓男友將她送醫急救,醫師發現女童頭部重創,生命垂危,懷疑虐童通報警方。花蓮地檢署指揮鳳林警分局偵辦,昨拘提宋女與陳男到案,認為兩人摑掌涉及虐童,今天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檢警調查,20日凌晨0時30分許,1歲4個月女童沒有意識及呼吸,生母宋姓女子及生母男友陳姓男子緊急送往台北榮民總醫院鳳林分院急救,但因病情危急轉送至花蓮慈濟醫院救治,女童因血壓過低,醫護使用兩線升壓劑維持血壓,目前仍有生命危險。
醫師發現,女童頭部兩側頂葉及左側顳葉硬腦膜下出血,合併缺氧缺血性腦病變、雙側視網膜出血嚴重傷害,評估其基本腦幹功能已嚴重受損,符合臨床受虐性腦傷(嬰兒搖晃症候群),為保護女童腦功能,施行低溫療法,並通報警方。
鳳林警分局持檢察官拘票,拘提宋女及陳男到案,經檢察官漏夜查證後,發現陳男涉嫌在19日中午,在與宋女通話時,聽聞女童吵鬧,竟唆使宋女摑掌女兒臉頰,其後宋女聽聞女兒再度哭鬧,還以右掌猛力搧打女兒臉部等,檢方認為宋女、陳男共同涉犯虐兒。
檢方指出,宋女、陳男共同涉犯兒少法、刑法,殺人未遂罪嫌重大,且所犯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有逃亡、串證之虞,向花蓮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今天上午11時許開庭審理,承辦檢察官到庭積極論告,指宋女、陳男涉犯情節及犯後狡辯等情形,法院裁准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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