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蔡明宏涉猥褻風波延燒 司法6巨頭遭告發偵辦
士林地院前審判長蔡明宏,陷猥褻風波遭停職,因分別載女書記官、女法官上陽明山猥褻,遭依強制猥褻罪嫌起訴,案件由北院審理中。此案延伸出有民眾告發,蔡明宏涉案犯行橫跨16年,時任司法院長、士林地方法院院長涉嫌包庇此事,一口氣告發歷屆院長們等6人,士林地檢署今證實,目前案由不詳,已分他字案偵辦中。
士檢指出,日前接獲民眾告發司法院前院長賴英照、謝在全、賴浩敏,及士林地院前院長陳宗鎮、吳水木、吳景源,共計6人,但案由不詳,目前簽分他字案,由檢察官調查釐清。
司法官訓練所第26期結業的蔡明宏,曾任審判長、行政庭長,2007年性騷女書記官後,卸下行政庭長,在士院任職長達30年,堪稱士院最資深法官,蔡的案件已移轉北院審理。蔡明宏日前出庭否認犯行,他強調「天地神都知道」將在訴訟程序上力爭清白、證明冤屈。
全案起源於,去年六月司法官論壇一篇「妳不孤單」文章爆料,資深男法官「蔡董」開車載女法官上陽明山,在車上涉「不只一輪騷擾行為」。蔡也發文發毒誓「我如果有性騷行為,我用我全部生家性命賭上任何詛咒」士院調查後認定成立性騷擾,送法官評鑑委員會審議,法評會決議由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建議撤職,蔡去年遭停職。
士檢起訴,2007年間,蔡時任行政庭長,藉口查看淨山活動路線,開車載著女書記官上陽明山,至人車稀少的避車彎,於車內涉環抱、頭貼胸部吸吮,女書記官氣憤制止,蔡稱「再五分鐘就好」女書記官衣衫不整驚嚇逃下車,後續在蔡怒視下又上車,由蔡男開車送回家。
第二案為,前年11月,蔡邀約女法官到陽明山上土雞城用餐,犯後以類似手法開車至避車彎稱「頭暈需要暫時休息」涉用力揉捏女法官左手腕詢問舊傷,又涉掐捏大腿、隔褲子摳碰私處得逞,女法官驚慌翹腳防護,稱下午要評議案件,拜託蔡趕快載她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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