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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喊「愛愛排毒」和人夫裸體滾床單 下場出爐
台中陳姓女子明知高姓男同事已婚,仍介入其家庭和高交往,因高的妻子驚見先生LINE中有大量和陳女鹹濕對話、床上合照,對陳提告求償100萬元;法院查,陳女傳「需要愛愛排毒」,高還回「我雞雞有毒」等語,還在床上裸體合照,足證明2人曾性交,判陳女應給付高妻40萬元,可上訴。
高妻控訴,陳女明知她先生已婚有家室,因工作關係和高男交往介入她家庭,自己偶然看到先生手機訊息中,陳女竟然稱呼她先生「老公」,後來使用電腦又發現先生LINE沒登出,經查看對方和陳女對話紀錄,才驚覺有大量親密對話、照片等,認為陳侵害她配偶權求償100萬元。
陳女抗辯稱,高妻提出的LINE對話紀錄、照片等,都是未經高男同意所取得,屬於非法取得證據,主張無證據力,也無足證明她和高有性行為,彼此僅是友好關係。
台中地院指出,高妻未經先生同意取得對方LINE對話、照片,就算有侵害高隱私疑慮,但非以強迫手段得,侵權態樣輕微,且配偶間生活上隱私權,在配偶應互負忠誠義務下,應有所退讓,經衡量後仍認為有證據力。
法院勘驗高男、陳女LINE對話,發現陳女說「需要愛愛排毒一下」,高回「我的雞雞有毒」、「先自己擦藥」,陳就說「好吧,那最近不愛愛了」,高還說「帶個套子,不能吃是一定的」。
法院也發現,2人間還有床上親吻、裸身的動作照片,並根據前述對話,並非開玩笑情節,而是2人有床第間親密合影,則見他們確實有發生過性行為,已經逾越一般男女交往而有侵害高妻配偶權,審酌雙方職業收入、侵害程度,判陳女應給付高妻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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