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誰摔死了李新」貼文毀損聲譽 國泰世華提告逆轉全敗訴確定
已故台北市前議員李新的前女友郭新政,在臉書「誰摔死了李新」粉絲專頁貼文,指有國泰世華商業銀行員工爆料說銀行配合前立委羅淑蕾漏蓋台支,國泰世華銀行自訴郭新政加重誹謗、妨害信用罪,郭女獲判無罪確定。民事部分,國泰世華提告要求郭女等人刪除影片、貼文並刊登道歉啟事,一審判准,二審逆轉改判國泰世華全部敗訴,郭新政免下架影片、刊登啟事;案件上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郭新政2019年2月25日上午在「誰摔死了李新」粉絲專頁貼文,針對「誰摔死了李新」錄音檔說明,她稱2018年12月接到謝姓網友的訊息,網友願提供國泰世華銀配合羅淑蕾3張漏蓋台支的證據。
郭新政聲稱當時在臉書公布李新是怎麼摔死的系列影片中,針對台支漏蓋章一直未獲得國泰世華銀行的說明,於是與謝接觸,謝為取信於她,還出示身分證、國泰世華銀行工作證。
郭新政在粉絲專頁說,謝基於公義,願意提供國泰世華銀行內部錄音對話,並出示2段錄音檔,錄音檔中羅淑蕾的聲音經一再查證,確為本人。郭女認為,銀行莊姓副總解釋如何配合的原委,證據可信。
國泰世華自訴指出,郭新政明知莊姓副總經理從未與羅淑蕾討論「台支」問題,國泰金控及集團在職、離職員工中也無謝姓網友,卻捏造不存在的訊息,妨害銀行的聲譽,犯加重誹謗、妨害信用罪。一、二審認為郭女有理由確信謝為國泰世華銀行資訊部門委外的工作人員,銀行的舉證無法認定她犯罪,判她無罪確定。
民事部分,被告包括郭新政、擔任旁白錄製的盛竹如與謝姓網友,一審指出,民事訴訟是在解決私產糾紛,負舉證責任的人,就其利己事實的主張提出證明,就不是不可採信,被告也應負證明之責,國泰世華請求郭新政刪除影片與貼文有理,郭女也應和謝姓網友連帶負擔費用在報紙、在「誰摔死了李新」粉絲專頁上刊登啟事。
案件上訴,二審認為國泰世華是國內大型私人金融機構,人員簽發台支漏蓋有權人章,違反內部雙簽章制規範,確實有疏失;而羅淑蕾陪同交付台支給郭新政,可能使大眾產生立委介入貴重珠寶贖回案、與銀行勾結而漏蓋章的疑慮,具有公益性,應受社會監督,是可受公評事項。
二審指出,郭新政依自身經驗、取得證據資料,就可受公評事項適當評論,沒有不法侵害國泰世華的名譽權,不需要移除貼文,改判國泰世華敗訴;案件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沒有違誤,駁回上訴而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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