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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爆公務員不倫! 法院認證人妻「拋夫棄子」 2人要賠30萬確定
台北市一名女公務員被丈夫指控與其主管有染,2021年9月多次搭乘主管的轎車上下班,前年清明連假時還佯稱要享受「偽單身生活」,卻跑到台大醫院照顧因手術住院的主管。她丈夫某天發現妻子在車上與其主管獨處,擋風玻璃還用錫箔墊遮蔽,提告求償100萬元,台灣高等法院判這對公務員2人要賠償人夫30萬元確定。
女公務員的丈夫2008年與妻子結婚,育有2子。
對於丈夫的指控,女方表示,主管是基於同事情誼而順道接送她和另一名女同事上下班,只是「共乘關係」,兩人不曾私約或親暱。主管在2022年4月2日至5日因病開刀,她幫忙購買醫療用品、餐食,為了增加收入,以每日2千元的酬金照顧對方,但換藥、擦澡等需要接觸肌膚的工作則由護理師或李自行處理。對於被丈夫指「躲在車上」,她表示是和主管討論他姪子車禍後的理賠問題,並沒有用遮陽錫箔遮掩。
男主管則表示和女公務員只是單純的同事、朋友關係,沒有侵害她丈夫的配偶權。
高院審理發現,女公務員的丈夫多次反對妻子搭乘上司的轎車上下班,但她卻還隱瞞,夫妻感情、信任關係因此出現重大裂痕。另外,為了照顧住院的主管,該女佯稱要享受「偽單身生活」,實際上卻是到醫院看護、拋夫棄子,嚴重戕害夫妻的家庭和諧。
她丈夫在發現她與上司躲在車上後,她下車阻擋、搶奪丈夫的手機,讓主管駕車離開。2023年1月6日夫妻離婚,高院認為這名女子與李的密切往來已逾越一般社會通念所能容忍的程度,嚴重侵害她丈夫的配偶權。
高院衡量各方的經濟狀況、女公務員丈夫的精神痛苦程度等,判該女與其主管要連帶賠償30萬元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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