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因恐嚇醫護遭判刑…不滿追車丟垃圾遭制止 桃園莽男棒打清潔員
桃園市政府環境管理處觀音區中隊姜姓清潔隊員,去年11月17日傍晚駕駛垃圾車在觀音區長興路、福昌街口執行公務收取垃圾時,26歲黃姓男子不滿姜未減速等候,讓他中途丟垃圾,趁姜員下車理論時,先把姜推倒在地,再持棒毆打。桃園地檢署偵結依妨害公務、傷害等罪將他起訴。
起訴指出,黃男去年4月間才因恐嚇醫事人員遭士林地院判處徒刑2個月並執行完畢,同年11月17日下午5點55分在桃市觀音區長興路、福昌街的定點等候垃圾車時,黃男追著行駛中的垃圾車企圖丟垃圾時,被姜姓清潔員下車制止危險的追車行為。黃惱羞成怒,突然推倒姜員並持棍棒毆打,造成姜上背挫傷併紅腫、左手挫傷併擦傷、右踝挫傷併腫脹等多處傷害,所幸送醫院治療無大礙。
檢警調查時,黃男坦承不諱,與姜姓清潔員指述,梁姓、張姓及池姓等人的證述情節相符,並有扣案蒐證照片、監視器影片及醫院診斷證明書等,並有扣案木棍1根可資佐證,被告黃男犯行應勘認定。
檢察官認為,被告黃男所為觸犯刑法第135條第3項第2款的意圖供行使之用攜帶兇器,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強暴、刑法第277條第1項傷害等罪嫌,依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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