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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釋出獄 陳致中昨回家過年
高雄市前議員陳致中因洗錢、偽證等罪,遭判刑1年2個月定讞,去年5月11日進入高雄第二監獄服刑。陳聲請假釋過關,可回家過年,台灣高等法院昨裁定付保護管束。陳昨晚7時許步出監獄,由妻子黃睿靚開車接送返家。該監獄過年前夕預計釋放17人,昨晚另有6名受刑人獲釋。
前總統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案受惠會計法修法獲免訴判決,但妻子吳淑珍、兒子陳致中和媳婦黃睿靚仍逃不過洗錢罪。因犯罪所得高達1116萬美元(約3億3千多萬台幣),高院更2審判陳致中1年徒刑,併科150萬元罰金定讞。陳致中入監後,因還犯他罪,高院裁定合併執行1年2月徒刑。
不過陳致中入監後,就有獄友爆料他享受特權,不僅獨居牢房,還能看掌上型電視,宛如「度假」。高雄2監澄清是新收時才安排獨居,6月下工廠後已改至3人房,掌上型電視則是入監就能購買,一切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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