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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騙乾弟到柬埔寨摘器官 法院加重無良凶嫌刑度...理由出爐!

從事詐騙集團人力仲介的男子謝慶輝為了百萬利益,與男子蔡松斌、女子林䥵妘合謀,拐賣黃姓乾弟到柬埔寨器官,最後因買家取消交易未得逞,一審依人口販運法意圖營利以詐術摘取他人器官未遂罪判謝5年6月、蔡2年4月、林女2年4月徒刑;案件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加重改判蔡3年6月、林女3年7月徒刑,謝則維持判5年6月徒刑,可上訴。

謝慶輝負責以工作名義詐誘民眾出國,並把同意出國的民眾介紹與蔡松斌認識;蔡松斌負責介紹工作細節,協助身體檢查、辦理護照;林䥵妘則負責找尋在柬埔寨有人體器官需求的買家。

謝慶輝2021年12月底向黃姓乾弟謊稱可以到國外工作,蔡松斌也向黃保證底薪6至7萬元、包吃包住等優厚工作條件,讓黃誤以為從事行政文書工作而同意出境,蔡松斌再以疫情期間出國需要健康檢查為由,誘騙黃完成肝臟、肝炎標幟、腎臟、X光等檢查。

林䥵妘得知黃上當後,立刻透過手機通訊軟體TELEGRAM聯繫柬埔寨人體器官買家「叶謹言」,對方稱「人接到!驗貨完,保底一百,不論配對率」,約定登機交付前金50萬元、下機4小時內交付後金50萬元。

林䥵妘和蔡松斌約定好,謝慶輝可得80萬元,蔡和林女分別拿10萬元,並決定2022年7月27日讓黃赴柬埔寨;未料,黃順利入境柬埔寨後,「叶謹言」傳訊「現在這個人原本的貨主找到配對人,所以沒要,你這個人,豬商自己接走」給林䥵妘,並拒絕支付100萬元前、後金。蔡松斌只好聯絡柬埔寨綽號「柳丁」的男子,全盤告知黃販賣器官的計畫,並要求黃同年7月29日自行購買機票返台。

法院審理期間,蔡松斌坦承犯行,謝慶輝則否認犯行,供稱他只是單純介紹國外工作機會給黃,不知道蔡販賣人口器官;林女坦承犯行,但表示自己仲介國外器官買家只是「幫助犯」,而非共犯。

一審依人口販運法意圖營利以詐術摘取他人器官未遂罪判謝5年6月、蔡2年4月、林女2年4月徒刑;高院認為,依刑法第55條但書規定,蔡松斌、林䥵妘的量刑,必須在較輕罪名、意圖營利以詐術使人出中華民國領域外罪的最低法定刑度以上,也就是有期徒刑3年以上,一審判決2人各2年4月徒刑有違誤。

高院指出,蔡松斌、林䥵妘正值青壯,卻不以正當工作維生,詐騙被害人至國外摘取器官,危及被害人身生命、身體法益,嚴重破壞社會治安,審酌2人犯後坦承犯罪,林䥵妘於交易失敗後通知蔡松斌設法協助被害人返國,蔡事後也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依約給付等,加重改判蔡3年6月、林女3年7月徒刑,謝則維持判5年6月徒刑。

男子蔡松斌(右)把黃姓被害人騙到柬埔寨摘器官。本報記者/翻攝
男子蔡松斌(右)把黃姓被害人騙到柬埔寨摘器官。本報記者/翻攝
女子林䥵妘(中)負責仲介尋找人體器官買家,將黃姓被害人騙柬埔寨摘器官。本報記者/翻攝
女子林䥵妘(中)負責仲介尋找人體器官買家,將黃姓被害人騙柬埔寨摘器官。本報記者/翻攝
男子謝慶輝誘騙黃姓乾弟到柬埔寨摘器官。本報記者/翻攝
男子謝慶輝誘騙黃姓乾弟到柬埔寨摘器官。本報記者/翻攝

器官 柬埔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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