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人去柬埔寨不成涉虐死 士檢起訴適用國民法官
陳姓男子等人招募被害人前往柬埔寨,被害人拒絕,遭到陳男等人圍毆致死,士檢今天偵查終結,依傷害致死等罪嫌起訴陳男等10人,此案適用國民法官法。
士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陳姓男子等人想要招募被害人前往柬埔寨從事不詳活動,被害人拒絕並在Instagram(IG)張貼限時動態,陳男等人因此心生不滿。
起訴指出,陳男等人今年8月23日晚間與被害人約在新北市蘆洲區某一家洗車美容店談判,因故談判破裂,陳男等人先行拘禁被害人,接著徒手或手持球棒、刀械等方式毆打被害人。
被害人欲伺機逃跑,被陳男等人抓回來,用膠帶綑綁住被害人的雙手、雙腳,眼見被害人不能反抗,接著以腳踹、擊破器等凌虐被害人,又往被害人面部噴灑辣椒水,並要求被害人發誓不能報警,否則死於非命。
陳男等人見被害人奄奄一息,於是用膠帶纏繞被害人雙眼,駕車把被害人載往淡水時,發現被害人嘔吐、沒有反應,大小便失禁,趕緊送醫急救,醫院搶救無效,宣告不治。檢警循線逮捕陳男等人。
檢察官偵查終結,今天依傷害致死、私行拘禁等罪嫌起訴陳男等人,且陳男等人均為成年人,另與2名少年共同犯罪,建請法院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加重其刑,此2名少年移由少年法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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