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行政法院駁回在監投票 中選會:尊重法院終局裁定
林姓受刑人要求在台北監獄設投票所,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准,桃園市選委會不服提抗告,最高行政法院今將原裁定廢棄駁回,在監投票無望。中央選舉委員會表示,對於最高行政法院今日有關矯正機構收容人投票案之終局裁定,中選會及各地選委會皆予以尊重,由於明年1月13日總統、立委選舉投票在即,選務機關亦企盼類此本案訴訟及定暫時狀態假處分的相關聲請案件得盡快確定,俾利選務籌備與辦理。
中選會也表示,中選會及各地選委會為貫徹憲法保障民主法治及人民參政權宗旨,皆是統籌及辦理各項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事務之獨立機關,須依「總統選罷法」、「公職選罷法」及「公民投票法」等法律規定辦理選務,對於法院相關裁判也都相當重視,所以過去以來,選務機關也就矯正機構收容人投票案等相關問題,與法務部(含矯正署)、內政部(含警政署)等機關進行跨部會的意見交換,也會對未來各項投票制度的相關立法予以持續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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