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一下耳朵膿包噴濺2.89公尺? 惡友打死失禁男判9年刑定讞
男子鄭凱文期待從幫人辦貸款中獲利,邀罹糖尿病、低血糖的郭姓友人同住,郭卻頻遭毆打,血跡噴濺2.89公尺高的天花板。郭受傷想喝水、吃消炎藥,鄭火大,數度拳打腳踢,郭被打到失禁。因穢物弄髒住處,鄭更惱怒,把郭打得渾身是傷、一命嗚呼。一審依傷害致死罪判鄭10年徒刑,台灣高等法院減為9年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鄭凱文表示,2021年6月12日他騎機車接郭到新竹租屋處同住、賺錢,期間陪著郭補辦金融卡、存摺等,從當年7月13日至30日郭死亡時,多次徒手或拿電話線毆打對方,但他否認有傷害致死犯意。鄭說,郭會有一堆傷是因為在租屋處跌倒,且郭很排斥去醫院,不願就醫。
「不要趕我走,不然我會恨你」鄭凱文稱郭不想醫治,而他也沒力氣抱對方就醫,還怪林姓管理員若能提早通報消防局,郭就不會死去。鄭也澄清沒有要郭辦理漁會貸款或借款。
桃園地方法院調查,郭因無法控制大小便,鄭便將他移置浴室避免髒汙,並在7月26日晚間對著倒臥浴室內脫糞的郭錄影,還自加台語旁白「都是屎我也不知道怎麼做,『他』自己說要睡床,也是屎跟尿,我也不知道怎麼做,我朋友做到這樣,我不知道怎麼做,好,不然『你們』跟我說好了」。
法務部法醫研究所鑑定,直接引起郭死亡的原因是「脂肪性及敗血性肺栓塞」,而之前他就有胸壁層壞死性發炎、肋膜炎、肺炎及壞死性筋膜炎,以及多處肋骨骨折等傷勢,死亡結果和鄭的傷害行為有因果關係。
桃院認為,鄭凱文思量郭可能有辦法從其他地方貸款或借款,才一直將他留在租屋處,而郭被毆打時,血跡甚至噴濺到2.89公尺高的天花板上,而鄭的辯詞卻是他因「拍」到郭的臉,郭「耳朵的膿包噴濺出來」。
一審認為鄭為了等待郭能貸款而獲利,遲遲沒把全身是傷的郭送醫,絲毫不知尊重他人生命,犯後還指摘別人應該負責,惡性重大,判他10年徒刑。
檢方和鄭皆上訴,檢方指鄭犯不作為殺人罪,鄭堅稱是「傷害」而不是「傷害致人於死」,繼續推稱是社區管理員延誤通報害命。法醫研究所認為被害人的部分傷勢可能是自摔或急救所造成,高院認定鄭凱文毆打成傷的範圍比一審來得少,審酌被害人是糖尿病患者,鄭卻因細故而多次打他,且為了等待貸款而不讓郭就醫,導致悲劇發生,也沒和被害人家屬和解,改判9年徒刑。
最高法院認同二審見解,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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