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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中元燒王船送煞釀3死 副宮主過失致死判2年
桃園市新屋區「紅毛港聖母宮」去年8月13日(農曆7月)深夜至永安漁港綠色隧道海灘舉辦放水燈、送王船的中元普度儀式,大批信眾扛神轎入海時,發生集體溺水釀3死1傷悲劇,桃園地方法院審結,當初號召舉辦夜間送煞活動,卻又未做安全措施的宮廟實際負責人魏吉成,被依過失致死罪判有期徒刑2年,本案可上訴。
法院調查,魏吉成是桃園市新屋區紅毛港聖母宮實質負責人,去年8月12日晚間臨時決定翌日舉行送煞活動,要號召信眾到聖母宮聚集,前往漂流木公園間的海岸,由信徒扛神轎送王船入海;魏委由陳俊生當晚10點在聖母宮「三子的小幫手」LINE群組發送「明天晚上八點半廟集合要水路送魂」訊息,活動有20人參加,13名男眾分別負責扛神轎送王船入海、為王船點火或在旁戒護,7名女眾則在岸上燒紙錢。
8月13日晚間11點送煞活動進行過程中,陳俊生、紀姓少年、呂宗霖、詹益裕等未穿救生衣就扛神轎入海溺水,因現場無救生設備、救生員,照明也不足,未能及時將陳、紀、呂及詹4人救起,陳等3人均因溺水窒息亡,詹受有急性肺水腫、吸入性肺炎、橫紋肌溶解症等傷害。
法官認為,魏男舉辦夜間送煞活動,對下水者就應負維護安全義務,卻疏未準備或要求下水信徒著救生衣,也未設置救生圈、繩及充分照明等救生設備、聘救生員到場,導致陳等3人溺水死亡、詹溺水受傷有明顯過失,審酌魏男犯後雖坦承犯行,但至今仍未與告訴人達成和解,量處有期徒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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