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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控林姿妙兒家暴、法院吃案 遭否認
一名陳姓女子前天在網路上爆料,宜蘭縣長林姿妙的兒子對她家暴、性暴力,她向宜蘭地方法院聲請保護令,卻遭為難、吃案;宜蘭地院昨發出聲明,絕無吃案,收到書狀後立刻分案,但相關資料較不足,才通知當事人補充。林姿妙子回應,指控內容非事實,將提告。
自稱陳姓女子的網友前天爆料,與林姿妙兒子(並未指出是3子中的何人)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交往,會到彼此家中暫住,3日她到男方羅東家中,遭到性暴力,當晚到醫院驗傷,隔天向宜蘭地院聲請暫時保護令。
陳姓女子稱,聲請保護令3天後,法院告訴她證據不足,甚至暗示她向外縣市聲請保護令,讓她懷疑是不是因為對方是縣長兒子,法院才刻意為難甚至吃案?
宜蘭地院昨發聲明,表示處理各類案件不會因為相對人的身分有所考量,會秉持公正客觀態度,依照法定程序進行。
法院指出,陳女聲請的是暫時保護令,而非聲請後4小時內須決定是否核發的緊急保護令;地院收到聲請後,9月5日就分案處理,但陳女書狀雖有檢傷診斷書,卻無相關資料說明與對方的關係,以及聲請暫時保護令的急迫性與必要性,承辦司法事務官於7日寄出通知,請陳女3日內補充相關資料,綜觀處理流程,並無延宕。
法院表示,陳女7日致電地院,當時由縣府駐院社工接洽,並非地院人員。社工考量陳女住外縣市,出於善意建議可就近聲請保護令,以免後續開庭舟車勞頓,也說明聲請後法院收案、分案、審查等程序需時間處理。
遭指控的林姿妙兒子前晚9時透過文字回應,爆料內容並非事實,將提告捍衛自身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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