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類仗義?他見酒駕者移車肇禍 不識對方竟為頂罪同遭訴
朱姓男子今年4月某晚在桃市楊梅區楊新北路某小吃店用餐飲酒,由於車擋道外出移車,卻在倒車撞上後方來車,幸雙方未受傷。警方據報到場,路過黃男突然跳出頂罪,自稱「車是我開的!」還接受酒測,員警調閱行車記錄器察覺肇事者實為朱某,且朱的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81毫克,詢後將互不認識的朱、黃2人送辦,桃園地方檢察署偵結,朱依公共危險罪、黃依藏匿人犯等罪分別起訴。
起訴指出,家住楊梅區的63歲朱男今年4月9日晚間7點前往楊新北路知名小吃店吃飯,席間飲用不少啤酒,因為轎車擋住他人出路,朱某不顧已經喝了酒仍外出移車,但在倒車欲停放時,意外撞上行經當地、由吳姓男子駕駛的車頭而肇禍,桃市警楊梅分局交通分隊陳姓隊員據報到場處理。
警方調查時,家住桃市中壢區63歲黃姓男子也要到那家小吃店用餐,見店門前發生倒車車禍,竟走上前向處理的陳姓員警報稱自己就是開車肇事的駕駛人,還主動進行酒精濃度檢測,為不認識的朱某頂罪。
交通分隊陳姓員警稍後調閱行車記錄器時,發現肇事駕駛確認為朱男而非頂罪的黃男,並於當晚8點25分再對朱進行酒測,發現他的酒精濃度高達0.81mg/l,超出標準甚多;桃園地檢署偵結,將朱、黃分別起訴。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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