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潤寅案外案 前調查官收500萬吃案 重判12年
潤寅詐貸案扯出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退休調查官郭詩晃涉收賄五百萬元「吃案」,還商請有富建設董事長洪村騫關說升等;郭否認收賄,台北地院昨天依貪汙罪判郭有期徒刑十二年,褫奪公權六年。
郭詩晃昨天出庭聽判,對於被重判長嘆一聲,口中碎念「冤枉」;同案潤寅負責人王音之依行賄罪判刑四月,褫奪公權二年。可上訴。
關於郭詩晃有無利用關說升等,合議庭今年四月傳喚調查局前副局長潘鴻謀作證,潘退休後在有富建設擔任顧問職。
潘鴻謀證稱,當副局長時是調查局人審會委員,人事問題都公開、公平處理,他曾詢問市調處松山站主任郭工作表現,得到「不是很特殊」的答案,潘否認接受委託處理人事,合議庭審結,也未認定郭靠關係升等。
潤寅集團負責人楊文虎、王音之夫婦二○一○年八月起涉嫌向九家銀行詐貸得三八六億二七一八萬元,台北地檢署依違反銀行法起訴楊文虎夫婦等卅六人,檢方續查出楊文虎等人向另三家銀行詐貸八十六億餘元,二○二○年五月間追加起訴楊文虎十五人。楊文虎、王音之已分別重判。
這起詐貸案爆發「案外案」,檢方查出王音之二○一七年間涉透過洪村騫交付五百萬元給郭詩晃,讓詐貸案不見光,郭同時間向洪表達希望協助升等,郭收受賄款後,即未積極查辦詐貸案,二○一九年將案件改列參考資料。
檢方搜索、約談後聲押郭獲准,偵結時依貪汙罪起訴郭,郭移審時否認收賄,僅承認曾向洪要求協助升等,獲以五十萬元交保,限制出海、出境及限制住居迄今。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