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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警亂查個資、搞投資詐騙 侵占700萬木雕判刑
時任台中第一分局陳姓警員曾因債務糾紛亂查他人個資,後又因瀆職、侵占及詐騙被判刑經裁定應執行3年10月,現已被免職;另陳佯稱可幫展售高價木雕,卻擅自將邱姓女子、黃姓男子寄放的鍾馗等22件總價近700萬元藝品賣掉,法院再依侵占罪判他1年8月,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陳員2018年、2019年擔任第1分局大誠派出所警員時,先前透過臉書認識邱女、黃男,得知2人有意買賣高價木雕藝品,就向他們推銷紅檜大花鳳尾、鍾馗及網紗狐狸等16件,等對方收購後就佯稱可放他住處,會時常有人參觀便於轉售。
邱、黃就將這16件木雕載到陳員家寄放,沒多久陳員又得知2人持有的黃檜大刺丁瘤、千禧達摩等6件木雕有部分缺損需修復,就自稱可以代為修復後展售,前後一共收受寄放22件木雕,每件價格介於6萬元至123萬元不等。
後來陳員因自身經濟狀況不佳,就趁2016年8月至2018年未經邱、黃同意,擅自將這22件木雕拿去當鋪典當、轉交他人賣掉,所得以填補自己資金缺口。
陳員於偵查、審理時均坦承不諱,和邱、黃證詞相符,並有相關對話訊息、錄音、本票及網拍紀錄佐證。
台中地院審酌,陳員不思正途獲取所需,僅因自己欠債就貪圖私利,直接將邱女、黃男22件價值近700萬木雕典當、賣掉,犯後至今也沒和對方和解或實際賠償,造成鉅額損失。
法院指出,陳員有妨害電腦、侵占、瀆職、詐欺及偽造有價證券等前科,素行不佳,考量犯後坦承態度非劣,依侵占罪判他1年8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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