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賄接受飲宴護航綠電弊案 營建署組長、立委執行長羈押理由曝光
內政部營建署組長張之明涉嫌長期透過立法委員鄭天財辦公室「執行長」張騰龍收受賄賂與不正飲宴利益,護航廠商取得雲林綠電、道路改善、市區道路整修案,檢方複訊後依貪汙罪聲請羈押禁見張之明、張騰龍、業者陳登來、江俊昇4人;台北地方法院昨漏夜開庭審理,清晨裁定張之明、張騰龍羈押禁見,陳登來、江俊昇分別以300萬、70萬元交保,可抗告。
台北地院認為,依照張之明、張騰龍的供述,及各項證據資料卷附證據資料,認定2人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嫌疑重大,且有事實、理由足認2人有滅證、串證、串供之虞,因此有羈押必要,裁定2人羈押禁見。
裁定指出,陳登來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嫌疑重大,也有串證之虞,但審酌他坦認參與行賄,且同案收受賄絡的公務員已收押,故裁定陳登來300萬元交保,並禁止與案件相關人聯繫,若檢察官提出證據證明陳有與相關人聯繫,可以再命羈押。
法院認為,江俊昇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認定有串供或串證之虞,但考量江坦認行賄,且除1筆行賄金額較高外,其餘行賄利益均為餐飲,考量權衡比例原則,故裁定江70萬元交保,禁止與被告、證人聯繫,若經檢察官查知江有與相關聯繫,法院得改命羈押。
檢調獲報,營建署參與分配8年8000億的「前瞻建設」計畫握有預算,不過,有廠商疑似透過遊走藍、綠陣營的生技廠負責人張龍騰不當爭取預算。
檢調調查,張騰龍過去長期擔任民進黨團的立委助理,近年則轉幫國民黨籍立委鄭天財服務,自任「執行長」,辦案人員研判,不肖廠商認為張騰龍藍、綠通吃,即透過他詐取標案經費。
調查指出,張之明擔任營建署道路工程組組長,疑於2021年、2022年收受多家廠商的賄賂,藉由協助業者撰寫投標書等,將雲林縣相關公共工程納入「前瞻計畫」,專案小組懷疑,張騰龍是官商勾結的「白手套」,弊案涉及不法利益約數百萬。
檢調人員12日持台北地院核發的22張搜索票四處蒐證,約談張之明、張騰龍、營建署道路工程組的詹家欣以及涉案業者共23人到案,依嫌疑人與證人身分分別約談釐清案情。
專案承辦檢察官訊後,13日凌晨聲押張之明、張騰龍、陳登來、江俊昇4人,詹家欣諭令以50萬元交保,業者黃良凱、莊文傑各以30萬元交保。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