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彰化縣已4名議員當選無效 黃俊源競選團隊涉買票也確定下台
彰化縣又一名國民黨縣議員黃俊源被彰化地方法院判決當選無效,法院指出,第二選區議員黃俊源去年11月五合一大選時,其競選團隊成員向選民分別交付4千與2700元買票,涉及賄選,不過黃俊源今天得知判決結果表示一定上訴,認為無直接證據就指他賄選,有被打壓之感,希望司法還他清白。
彰化縣本屆共4名議員被判當選無效,包括第1選區五連霸無黨籍縣議員林茂明、第2選區國民黨議員黃俊源、第3選區國民黨議員施嘉華、第5選區國民黨議員洪本成,其中國民黨已有3人。
彰化地檢署以黃俊源涉賄,對他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彰化地方法院判決指出,黃俊源競選團隊李姓成員去年11月間分別以4000元向尤姓選民以一票500元向親友共買8票,請尤男等人要投票給黃俊源;又向黃姓選民交付2萬7000元賄款,要向其親族買54票。
李男於偵審中則否認在黃俊源服務處擔任職位及否認黃俊源知道其協助買票等事,但坦承與黃為認識好幾十年的好友,因擔心黃無法當選而準備幫被告買票5、6萬元。
法院判決指出,按選罷法規定,競選團隊或個人之行為,因選舉結果歸屬於競選團隊,故競選團隊或團隊中個人之違法行為,在民事訴訟上應歸屬於候選人,始符政黨政治、選舉文化之特質。如有證據足以認定當選人對其競選團隊成員之賄選行為,有共同參與或同意等不違背其本意,而推由該等之人實行賄選行為者,應視為當選人與該等之人所為共同賄選行為,因此判決黃俊源當選無效。
黃俊源今天得知被判當選無效後喊冤表示,他曾為李某做選民服務,李某是他朋友和支持者,並非競選團隊成員,他並不知道李某幫他買票,他本身也沒被傳訊過,卻被判當選無效,實在覺得很冤枉,覺得有被打壓,一定會上訴。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