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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橫公路聯合稽查噪音車 攔查75車不合格5輛 共罰1.8萬
台中市和平警分局昨晚聯合環保局、監理站在中橫公路台8線14.7公里稽查取締改裝噪音車,共稽查汽機車75輛,不合格5輛,由環保局依噪音管制法相關規定告發,共罰鍰1萬8000元。
和平警分局配合「暑期青春專案」各項保護青少年措施,加強防制危險駕車及取締噪音車,稽查無照駕駛、不停讓行人、超速等各項違規,維護原鄉安寧及用路人安全。
和平警分局今年起強力取締超速及噪音車,自1月1日起到6月30日已取締超速違規854件,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0條規定,將處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另駕車超過規定速限40公里以上,最重可處2萬4000元罰鍰;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也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拆除消音器,或其他方式造成噪音者,可處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如於一年內再度違反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6個月。
和平分局至今已通報42件改裝噪音車輛,上傳至噪音檢舉網,若經環保局通知檢測不合格,將依噪音管制法第26條告發,最重可處3600元罰鍰。
和平警分局昨晚聯合環保局、監理站於台8線14.7公里稽查取締改裝噪音車,共稽查汽機車75輛,不合格5輛,由環保局依噪音管制法相關規定告發,共計罰1萬8000元。
和平警分局已協調環保局於重要路段設置「前有聲音照相請降低音量行駛」告示牌,提醒駕駛人,減速慢行,維護原鄉安寧。民眾如果發現改裝或噪音車輛,也可聯結監理站或環保局網頁檢舉,共同維護用路安寧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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