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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翁達瑞」PO文遭余正煌提告後撤告 馮光遠不起訴
媒體人馮光遠於新竹前市長林智堅和調查官余正煌論文爭議期間,因與另兩名網友轉貼臉書化名「翁達瑞」的旅美教授陳時奮,於去年8月間在臉書一篇名為「讓台大師生蒙羞的英文摘要」的PO文,遭余正煌連同陳時奮一併提告。由於陳時奮後來遭台北地檢署不起訴,余也對馮等3人撤告,北檢今將3人不起訴。
檢方調查,去年8月14日,陳時奮在臉書「翁達瑞」上PO出上文,認為在比對林智堅與余正煌兩人論文時,發現余的論文英文摘要寫作品質低劣,「竟可通過台大的論文口試,作者可獲頒台大的碩士學位,論文還可典藏在台大圖書館。台大師生要為此同感羞愧」、「這份英文爛到爆的論文摘要,並未引起審委會成員的戒心。余正煌仍被判定是爭議文字的原創者,儘管這個判定經不起常識檢驗。」
陳時奮接著在文中表示,「首先,英文摘要爛到爆的碩士論文,到底有誰想要抄?其次,連一百多字的英文摘要都不願認真寫的碩士生,怎願意寫幾萬字的論文讓人抄?這兩個基本常識問題,似乎不構成調查過程的疑點。審委會成員依然判定余正煌是抄襲的受害人,而非抄襲的加害人。這是審委會成員的嚴重失職。」而台大有這種學倫審委會,則是讓全體師生蒙羞。
馮光遠到案時供稱,轉貼文章的「馮粉知己」粉絲專頁,內容與他無關,否認自己曾轉貼上述PO文,另外兩名挨告的程姓及林姓網友則未到案。余正煌原對陳時奮該篇PO文提告誹謗,後經北檢不起訴,余因此也對涉嫌轉貼PO文的馮、程、林3人撤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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