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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港員警約友見面多次吸毒助興 判刑8月緩刑3年
台北市警局南港警分局警備隊王姓警員,被新北地檢署以三度在與他人相約見面時以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助興,並收受毒品款項,依藥事法起訴,新北地方法院今天宣判,王姓警員依藥事法罪各處4月、4月、3月徒刑,定應執行刑8月,緩刑3年。
檢方指控,王員去年12月28日上午在通訊軟體上以200元價格轉讓安非他命0.1公克給陳姓友人,又在今年1月16日以800元價格轉讓0.15公克安非他命給周姓友人,並在今年2月5日晚間轉讓0.15公克安非他命給友人,讓友人協助他施用安非他命。
今年2月13日,警方持搜索票到王員位於新北市的住所,並扣得0.37克重的安非他命、安非他命殘渣袋兩個、吸食器、電子磅秤等物,另外王員涉嫌施用安非他命部分,檢方仍在另外分案偵辦中。
法官審理後,認為王員從事警職,當知毒品危害人身及社會治安,竟為私心轉讓毒品,考量王員轉讓毒品數量少、王員未獲巨額報酬,犯罪後坦承犯行,轉讓毒品也並非為了讓毒品流通,應是一時失慮才會犯罪,依藥事法三罪各處4月、4月、3月徒刑,定應執行刑8月,緩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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