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地檢署樹木傾倒壓毀車輛 法院判檢方國賠9萬餘元確定
2019年米塔颱風來襲,士林地檢署旁的樹木傾倒,壓砸陳姓男子的車輛,陳男主張檢方有管理維護責任,請求國賠12萬餘元。士林地方法院認定,檢方為樹木管理機關,應妥善管理、維護,依車輛折舊計算,判賠9萬餘元確定。
陳男主張,2019年9月30日下午,他的車輛停在德行東路229巷,地檢署旁的樹木因受褐根病所害,倒塌壓毀他的車,請求國賠鈑金、烤漆、工資、零件費用,計12萬7330元。
士檢主張,樹木倒塌壓到車輛是因米塔颱風天災,風力太大,為不可抗力因素,且樹木在人行道上,管理單位為台北市政府非地檢署。
法院曾會同兩造勘驗,囑託台北市士林地正事務所測繪,認定樹木倒塌前,座落地檢署管理的土地上,非德行東路229巷道路用地上,屬公有公共設施無疑,檢方為管理機關,颱風部分則沒吹倒其他樹木。
簡易庭依陳男小客車耐用年數為5年折舊計算,檢方應賠償9萬3351元。檢方日前上訴,士林地院合議庭認為,士檢是樹木的管理機關,有妥善管理及維護責任,應注意加強穩度整體結構,注意是否有病蟲害,以免樹木傾倒造成生命財產危險,認定士檢對樹木管理有欠缺,導致樹木倒塌壓毀車輛,上訴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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