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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第一公墓旁火煙竄天際 警帶回一嫌不排除「人為可能」
新北市淡水區第一公墓旁空地,今天下午冒出大量濃煙,旋即燒毀一輛廢棄廂型車及周邊雜物,新北市警、消獲報出動人車趕抵,經消防員布水線撲滅火勢,初估燃燒面積約10平方公尺。警方現場發現一名93歲老翁滯留現場,經盤搜在他身上搜出打火機,目前正帶回派出所調查釐清,有無涉及縱火。
據了解,新北市淡水區竿蓁一街102巷1號(淡水第一公墓附近),今天下午3時24分大量火煙竄燒直上天際,新北市消防局獲報出動個是搶救車輛車、消防員人趕抵現場,經布水線撲滅火勢。
消防員殘火處理,警方發現現場一名93歲張姓老翁滯留現場,詢問盤搜發現他身上攜帶打火機,當場將張姓老翁帶返派出所調查,並持續派員於周邊查訪,以釐清確切起火原因及縱火可能。
新北消防局第三救災救護大隊呼籲,田野整地引火燃燒應依法規於行為實施5日前向消防局提出申請,且必須有人在場顧守。若未依規定於田野引火燃燒、施放天燈及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易致火災之行為,且非經該管主管機關許可,依消防法第14條第1項、第41條之規定,可罰處3000元以下罰鍰。若涉及違反空氣污染疑慮,再通報環保局裁處。
第三大隊大隊長陳志德提醒,清明防火牢記「不任意燒雜草」、「不隨意丟煙蒂」、「不讓冥紙飛揚」、「不放爆竹煙火」、「記得撲滅餘燼」以及「記得隨手收拾垃圾」4不2記得,以防墓園火警釀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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