懸掛AB車牌搜出3把刀5顆子彈 駕駛辯稱:都不是我的
林姓男子上個月底將汽車違停新北市三重區民生街路口,轄區警巡經趨前盤搜,驚見車內3把刀及5顆子彈,詢問林男辯稱「車子是朋友的」違停是在等他,至於車內刀跟子彈則推說「不清楚」警帶回依法究辦,違停則開單舉發。這個月11日新北地方法院三重簡易庭裁處,林男違反社維法罰處1萬2000元罰鍰,沒入短刀、西瓜刀、電擊棒等物。
警方表示,林姓男子(26歲)上個月28日晚上,他與綽號阿貴友人及阿貴女友,3人共乘阿貴的汽車來到新北市三重區民生街60號前,旋即阿貴及其女友下車離開辦事,林男則坐在駕駛座內等兩人回來。
當天晚上9時37分左右,三重警分局光明派出所長柯軍竹、警員蕭博東、黃建鈞巡邏經過,見林男人車違停在巷口趨前盤查。孰料,3員上前一查該輛汽車竟懸掛他車車牌,還分別在車內右前座車門旁、駕駛座車門、手扶置物箱、後座及林男包內,搜出枴杖刀、西瓜刀、電擊棒及9釐米子彈4顆、5.56釐米子彈1顆、短刀,當場宣告權益,將林男上銬帶回偵辦。
警方詢問,林男辯稱「車子是他朋友阿貴的」還說違停在這是在等阿貴跟他女朋友,至於車內違禁物品則推稱「他不清楚」,警詢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之規定移送裁處;另外,懸掛他車車牌部分,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1項5款舉發。
警方表示,後續追查車主阿貴,發現他已於上個月27日被北市大安分局,搜扣兩把改造手槍、4顆子彈,依法送辦,警方將持續追辦釐清案情。至於林男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部分。這個月11日經新北地院三重簡易庭裁定罰處林男1萬2000元罰鍰,沒入短刀、西瓜刀、電擊棒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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