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攔車徒手襲擊 警方以影像追人逮1男
28歲謝姓男子日前駕駛小客車行經國道1號北上189公里,阻攔1輛大型車更下車徒手襲擊車輛,警方連日追查,日前在烏日區1棟大樓將謝男緝拿歸案,依法送辦。
國道警察第三大隊今天透過文字稿表示,日前有民眾在臉書(Facebook)爆料公社發文,1月25日凌晨1時47分,國道1號北上189公里處,1輛大型車遭小客車阻擋在內側車道,小客車駕駛更下車徒手襲擊大型車。
警方調閱監視器、行車紀錄器影像清查,掌握涉案對象車輛及犯嫌特徵,鎖定28歲謝姓男子涉案重大,謝男因妨害自由案遭通緝在逃,犯下本案後頻繁變更住處。警方數日跟監及埋伏,1月31日晚間於台中市烏日區某大樓,將謝男緝拿歸案。
警方指出,謝男駕車一時衝動,以蛇行、驟然減速等危險駕車阻擋4部大型車行車並持物毀損其中1台車輛,嚴重影響用路人安全並公然挑釁公權力,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1項4款舉發外,全案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妨害自由罪、毀棄損壞罪及妨害自由通緝等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