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單身婦提供人頭帳戶幫詐騙集團洗錢 檢方訊後無保請回
新北市1名44歲單身婦人,涉嫌提供金融帳戶給詐騙集團使用,在國內收集贓款之後,再協助轉匯到境外,日前她在蘆洲準備提領160萬元匯至香港,被銀行和員警擋下,警詢後依違反洗錢防制法移送法辦,但她堅稱對方是男朋友,檢察官訊後無保請回。
婦人上個月15日先到三重區某銀行,打算從自己的戶頭提領160萬元轉匯至香港遭拒,立刻又到同一家銀行的蘆洲分行再試,行員發現這160萬元是當天匯進她的帳戶,婦人馬上就要提領、轉匯出境,行員隨即通報警方協助。員警詢問之下,婦人聲稱在通訊軟體認識1名香港的投資公司專員,對方邀請她一起投資美容院。
剛開始婦人曾幾次交付小額資金,後來對方請她提供帳戶「協助在台灣收集其他投資人或合作廠商款項」,再整筆匯到境外。警方起初覺得她遇到感情詐騙,後來發現之前婦人已連續2次共匯款約三、四百萬元到境外,導致自己的帳戶被凍結警示,她亦曾被警方依違反洗錢防制法移送法辦。
但先前的案件不了了之、帳戶解除警示,婦人馬上又開始幫忙收集款項、操作境外轉匯,這次她在某銀行的三重與蘆洲分行,想要領錢匯款均被擋下,警方詢問帳戶內160萬元是誰匯給她?婦人也完全無法交代清楚,最後被依違反洗錢防制法移送新北地檢署,檢察官訊後無保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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