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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不要命?高雄女貼著分隔島將車道當成「慢跑場」
高雄仁武區前天有民眾發現,一名頭綁兩辮子的女子於澄觀鳳林路口,沿分隔島邊在車道上來回小跑步,當時仍有轎車經過,但女子無視自身及他人安全的行徑,讓民眾拍下影像上傳網路公審,對此,仁武警分局表示,該女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500元罰鍰。
「慢跑姊還逆向往車流跑。」民眾表示,這名女子將整條馬路當成慢跑場,來回緩跑在車道上,當時雖未造成交通事故,但這樣的做法恐怕造成交通事故,若有車主閃神或該女一個踉蹌倒地,就怕後果不堪設想。
據悉,5年前,苗栗頭份大橋翁姓男子晚間在橋上慢跑,不慎與後方機車騎士發生事故,他不僅肢體骨折,甚至硬腦膜下出血、顱骨骨折,視、聽力都受到損傷,經醫院鑑定勞動力減少91%,讓他傷後月薪減少,怒向機車騎士索賠1372多萬。
不過法院審酌,他降薪幅度不高,最多只能請求860多萬賠償,加上,他違規在先,逕自在機車道上跑步與車爭道,果然危險隨時到,需自負一半責任,這讓翁男賠償金瞬間砍半,短少430萬元。
至於,高雄仁武前天發生「慢跑姊」這起案件,警方表示,該女於交通頻繁的道路附近任意奔跑足以阻礙交通,可依道交條例罰500元,警將持續加強派員梭巡予以勸導。此外,警提醒民眾,外出運動可穿著配戴亮色系或反光飾品,保障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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