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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後現大批漂流木…引「水老鼠」覬覦 小心非法撿拾最重判七年
每逢颱風大雨過後,濁水溪流域就會沖刷出大量漂流木,引起「水老鼠」的覬覦,希望能撿拾到貴重木材發財,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表示,1個月內將會同縣府針對河川漂流木註記、打撈,如不具標售價值的漂流木,才會公告撿拾,請民眾不要隨便撿拾漂流木,以免觸犯森林法,最高將面臨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2000萬元以下罰金。
林業署南投分署指出,卡努颱風挾帶豐沛雨量為南投地區帶來嚴重災情,目前漂流木打撈清理作業仍在進行中,霧社水庫的大量漂流木,目前已由萬大發電廠進行打撈作業,1個月內,初步會將水庫內的漂流木打撈至臨時堆置場,再將具標售價值的貴重木註記集運後,接著就會開放民眾自由撿拾,屆時南投分署也會於現場開設臨時檢查站協助民眾登記。
南投分署表示,卡努颱風挾帶西南氣流在南投縣仁愛鄉降下豪雨,濁水溪部分河段已出現大量漂流木堆積情形,依據森林法第15條第5項規定,天然災害發生後,國有林竹木漂流至國有林區域外時,當地政府需於1個月內清理註記完畢。目前濁水溪流域除仁愛鄉外,信義鄉也正在進行漂流木辨識註記及打撈集運的工作,經統籌整理後才會公告開放自由撿拾,呼籲想撿拾漂流木的民眾再等等。
如未在公告期間私自撿拾漂流木者,依森林法第50條及52條規定,竊取森林主、副產物,將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1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金。若為貴重木(如:紅檜、台灣扁柏、台灣肖楠、台灣杉、香杉、台灣紅豆杉、櫸木、烏心石、牛樟、台灣檫樹、黃連木、毛柿)將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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