蘆洲警抓情色按摩執行「附帶搜索」 檢打臉起訴並求重刑
新北市蘆洲分局謝姓警員前年12月3日涉嫌與同分局員警查緝情色按摩時,未獲得陳姓女子同意、亦未持搜索票或符合刑事訴訟法所定得進行搜索的情況,就貿然進入陳女房內搜索,新北地檢署認定謝已違法,今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權力、機會違法搜索罪嫌起訴,並請依法加重其刑。
蘆洲分局回應表示,尊重新北地檢署起訴處分,將全力提供員警相關法律協助,並尊重司法審判;未來將持續加強員警法紀教育與員警考核,呼籲民眾對警察執行公務應予配合,共同維護社會安全。
檢方調查,陳姓女子在新北市三重區從事情色按摩,蘆洲分局當天派出七名員警前往查緝。先由朱姓員警喬裝尋芳客,在前年12月3日前往查緝,未料朱員出示證件表明身分為員警後,陳女拒不配合,雙方拉扯推擠,朱員開門讓其他員警進入,由朱員等4名員警協力壓制陳女。
檢方認為,謝姓警員當天著便衣,隨著其他員警一同進入陳女住所後,見陳女已被壓制、無危害員警生命與身體安全之虞,仍翻動陳女住所的衣櫃、抽屜與包包等物品,已涉違法搜索。
謝員反駁,稱當時是因為陳女涉嫌妨害公務、歇斯底里不配合接受調查,他以妨害公務現行犯逮捕陳女後,對陳女附帶搜索是為了查明陳女身分,「我找到她的藥袋確認身分後就沒有再搜索」。
但檢方認為,陳女被逮捕後,已無法任意觸及居所任何物品,因此居所內的衣櫃、抽屜與她的包包都不是她可立即觸及的處所、物品,不符合刑事訴訟法規定的附帶搜索範圍,另外謝員當時並無持有法院核發搜索票,也沒有任何符合刑事訴訟法緊急搜索情狀或是徵得陳女同意,認定謝員違法搜索,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權力、機會違法搜索罪起訴,並請法院依規定加重其刑。
蘆洲分局回應表示,尊重新北地檢署起訴處分,將全力提供員警相關法律協助,並尊重司法審判;未來將持續加強員警法紀教育與員警考核,呼籲民眾對警察執行公務應予配合,共同維護社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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