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視妻手術後疼痛!獸夫硬求歡 「這原因」二審逆轉判有罪
屏東市2021年4月一對夫妻因丈夫不理會妻子甫做完子宮手術,竟違背妻子意願強行口交後,又壓制對方「背後式」,完全不理會醫囑「6周不宜行房」,妻子當下痛到下體滿是鮮血,丈夫卻仍暴力相待,事發19個小時後,妻子難忍受辱報案驗傷;但一審時,丈夫提出妻子事後求歡的錄音,法院判夫無罪;二審法院翻盤,判夫4年徒刑。
判決指出,案發當晚妻子於二樓臥房熟睡,硬是被丈夫粗暴的性交行為驚醒,以至於妻驗傷出右腰瘀青、上背中央出現抓痕、左手瘀青、處女膜陳舊性裂傷、陰道出血等傷勢。
丈夫矢口否認強制性交行為,辯稱妻子前後不一,拿出10天後妻邀夫「愛愛」16分鐘全程錄音檔,辯駁脫罪。一審法院聽完夫妻間鹹濕對話後,認妻如被性侵身心受創,不可能沒多久就發生親密關係,因此判夫無罪。
二審法院審酌,若妻有意誣陷對方,根本不需內心煎熬,等待將近19小時才去報案驗傷,而丈夫否認性侵主動接受測謊,呈現不實反應,合議庭認妻並非憑空杜撰,至於妻經心理衡鑑的結果,創傷反應程度皆為最高頻率,足徵妻遭性侵的補強證據。
就錄音檔案,二審合議庭認為,妻子基於情感連結親密互動,但並不代表妻子同意丈夫之前強暴性侵行為。二審審酌,一審諭知被告無罪,尚有未洽,檢方上訴有理由;由於其夫至今都未與妻子和解或作賠償,依強制性交罪,判處丈夫4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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