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申訴性騷 議員:高市府處理失當
1名女警遭男警以「一直看到胸」、「我只想玩女警」等言語騷擾,申訴後被高雄市政府性騷擾防治會決議不成立,女警提行政訴訟要求撤銷,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社會局敗訴定讞,議員批市府處理過程「荒謬」、「太扯了」,要求研考會檢討府內委員會有無考核機制,追究責任,並調查有無官官相護。政風處表示,依據目前得到資訊,有一些發言與紀錄不相符,需要釐清。
社會局統計,2021年一般性騷擾申訴198案,138案成立,2022年申訴207案、153案成立,2023年申訴257案,179案成立。
受害女警2019年提出申訴,當時市府性騷擾防治委員會認定「性騷不成立」。女警改提行政訴訟要求撤銷原處分,一審成功撤銷,不過高市社會局不服上訴,法院審理後發現性騷擾防治委員會的會議內容有重大疏漏,判決社會局敗訴。社會局表示尊重判決結果。
議員簡煥宗指出,此事件中,欠缺委員和主席發言內容、意見討論和相關思辨等資訊,各局處都有小組或委員會,相關組織章程要不要透過人事處管理,另研考會有無研究及考核機制?此案凸顯性騷擾防治委員會的紀錄未翔實、缺漏百出,市府應對外說明清楚,該追究還是要追究。
議員陳美雅表示,女警內部申訴被否決,透過司法才得以捍衛應有權益,應追查市府內部調查有無官官相護,並以此案為警惕;行政體系是一棒接一棒,不管誰當市長都一樣,若內部有問題,必須檢討,不要再發生。
人事處及研考會回應,所有委員會都由各局處自訂辦法管理,內部紀錄未翔實記載部分,有必要檢討。政風處長林合勝表示,委員會發言應該要記錄,目前發現發言與紀錄不相符。
行政院性別人才資料庫專家王君儀指出,調查小組的調查結果應在性騷擾防治委員會中有充分討論,委員意見徵詢及表決,各別委員意見徵詢時,亦可納入對於調查小組結果通過同意與否的表示,方可周延行政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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