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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詐騙 政府沒人管 立委籲監管

立委李貴敏(左二)昨天與中華金融科技產業促進會理事長楊瑞芬(左)等人籲政府監管P2P借貸平台亂象。。記者杜建重/攝影
立委李貴敏(左二)昨天與中華金融科技產業促進會理事長楊瑞芬(左)等人籲政府監管P2P借貸平台亂象。。記者杜建重/攝影
「不動產借貸媒合平台im.B」詐欺上千人廿五億元投資款,國民黨立委李貴敏追查發現,傳進國內七、八年的P2P平台卻沒有任何政府單位監管,必須等到詐騙行為發生後,才能以刑法究責或透過民法索賠,呼籲政府立刻監管,以免再生憾事。

金管會目前正調查與im.B往來的五家銀行,在存款開戶及後續往來管理上是否有疏失,但據了解,大型公股行庫認為P2P平台風險高,除展開自清嚴審KYC(認識你的客戶),部分行庫旗下分行甚至在面對疑似或確定是P2P業者要開立存款戶時予以婉拒;行庫主管坦言,依照內部洗錢防制規定,對被歸類為「風險較高」的客戶會特別拉高准許開戶及金流規格,「P2P業者即為其中一類」。

兆豐銀表示,現行KYC都會進行防制洗錢項目盡職調查,對異常客戶無法提出合理說明或屬虛擬通貨平台、交易業務事業都可婉拒開戶,未來對P2P平台業者擬再增加更多檢核項目。合庫說,若確認開戶者屬P2P業者就啟動驗證其客戶採實名制進行交易,或徵提業者出具確認客戶身分來完成認證流程。一銀指出,會確認客戶所營事業是否包含P2P網路借貸平台,開戶後對帳戶交易持續監控,倘認定異常或疑似不法,立刻依規辦理帳戶控管或洗錢申報。

李貴敏昨與中華金融科技產業促進會理事長楊瑞芬舉行記者會,呼籲政府應立即監管P2P平台,避免詐欺犯罪侵入。李貴敏指出,im.B詐騙事件可事前防範,以證券交易法為例,發行有價證券要說明債權好壞、債務人是誰及發行條件,到了網路時代的新型交易,借貸人是誰、公開說明書是什麼統統沒有,形同讓新型交易跟傳統交易活在平行時空,對傳統規定嚴格,對新興交易方式卻沒規範。

楊瑞芬指出,im.B詐騙是假金融科技新創之名的詐騙,P2P借貸平台跟債權買賣平台不同,國際對P2P借貸的定義是要有借款人跟投資人透過平台完成借貸關係,而im.B是債權買賣平台。二○一八中國大陸暴雷事件後,時任金管會副主委黃天牧建議P2P業者申請成立公會較有法令效益,但受到其他公會反對,迄今尚未核准,希望有主管機關出來全面管理,防止不肖業者用P2P之名詐騙。

金管會:不是涉及金錢交易就納管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說,民間金錢借貸適用民法規範,如果涉及詐欺等要用刑法,不是涉及金錢交易就要納為特許或歸金管會管理;P2P進入國內有七、八年,大多數平台沒發生問題,是不是因為單一事件就由金管會管理可以再討論。數位部數位產業署組長許福添說,P2P雖是平台,但本質是實體用數位展現,監理上不會因為數位或實體而有不同主管機關。

李貴敏對金管會、數位部的回應直言「非常遺憾」,照金管會說法,證交法等法令都可廢掉。

P2P 客戶 實名制 李貴敏 洗錢 詐欺 詐騙 黃天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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