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基隆殺人未遂犯從醫院逃到台北!搭1579公車「南京、三民路口下車」

影/護專生昨晚住台中摩鐵今砍人 父母接警方電話才知闖大禍

馬尾男勇擋持刀砍人嫌!女友曝他對話喊「傷勢嚴重」:後悔叫他搭中捷

兒少性剝削零容忍 衛環委員會下周安排專案報告

面對兒少性剝削,民眾黨團立委黃珊珊(中)、吳春城(左)、陳昭姿(右)上午在立法院舉行「保護兒少、完善修法、嚴懲數位性暴力」記者會,表示各網路論壇販售、散佈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仍十分嚴重,呼籲嚴懲數位性暴力,完善修法保護兒少。記者曾學仁/攝影
面對兒少性剝削,民眾黨團立委黃珊珊(中)、吳春城(左)、陳昭姿(右)上午在立法院舉行「保護兒少、完善修法、嚴懲數位性暴力」記者會,表示各網路論壇販售、散佈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仍十分嚴重,呼籲嚴懲數位性暴力,完善修法保護兒少。記者曾學仁/攝影

藝人黃子佼被查獲涉持兒少性影像片,修法保障兒少權益呼聲再起,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今天提出修法主張,預計在本周舉行公聽會,釐清現行法規不足與執法面缺漏,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召委、國民黨立委王育敏表示,相關訴求可以考慮。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召委、民進黨立委黃秀芳受訪時則說,性騷擾跟性侵害零容忍,對於兒少的性剝削,更是絕對零容忍。目前兒少條例的規定其實算是完整,怎麼做能更好,也能達到功效,刑度如何調整可能需要大家集思廣益。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上午舉行記者會,宣示兒少權益遭受侵害零容忍,未來將啟動修法程序,訂定法官的量刑基準,重點在於「散布愈多、量刑愈重」,民眾黨團也預計在一周內舉行公聽會,釐清現行法規的不足與執法面的缺漏,杜絕性剝削產業鏈橫行的亂象。

王育敏認為,立法院雖然在去年通過修法,針對持有兒少不當影片的部分,各界仍然認為罰則過輕,朝向罰則加重的方向修法,看起來各界有共識,她個人也如此主張,可能在上一波修法,沒有完全參照其他國家的經驗與做法,「民眾黨提出有召開公聽會的必要,這是可以考慮的。」

王育敏預告,下周會先安排相關專案報告,了解相關部會掌握兒少性剝削的情況跟嚴重性,還有新法上路後的裁罰情況,由於黃子佼是名人較受關注,過去是否還有其他案例、刑度過輕的問題,這個議題涉及跨部會,不光只是衛福部,也包含法務部的執法。

王育敏也說,因為是透過數位方式,國家傳播通訊委員會(NCC)的角色,應該如何及時下架,包括處理網站架設在國外等問題,如何通力阻斷或打擊,所涉及的面向廣泛,對於舉行公聽會傾聽各界意見,她個人樂於透過委員會安排,這個部分可以討論。

黃秀芳說明,依據現行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持有兒少性影像者只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金,但是沒有特別規範「購買者」的法律責任,如果沒有打破整個鏈結,她認為還不夠完整,對於購買的持有者,應該要有相應處分。

黃秀芳強調,購買、散布或持有這些影像,等同是助長犯罪的共犯,我國應該參照其他各國的法例,建立持有、散布、拍攝、製造兒少性影像的犯罪量刑標準,並且加強源頭查緝,才可能達到嚇阻與預防。

修法 民眾黨 立法院

延伸閱讀

嫩妹爆料黃子佼要電話 大炳:有沒有要妳穿高中制服

陳今珮逆風挺黃子佼 許常德砲轟「江湖走久了 良心已失智」

黃子佼昔狂追蔡燦得!蔡爸曾指「不是一個好人」 網狂讚:先知

黃子佼持兒少性影像獲緩起訴 婦團籲修法提高罰則

相關新聞

凍漲29年!台鐵票價最新方案將提出 立委要求東部列線票價不漲

交通部次長胡湘麟今天(6日)上午在立法院受訪指出示,台鐵票價29年未調整,交通部一個多月前曾討論過,當時認為台鐵公司提出相關分析尚不完整,當時決定,希望台鐵公司就整體分析再研議。此外,多名立委認為台鐵在花東受地震重挫後調漲票價並不妥,提出臨時提案,要求凍漲台鐵東部列線的票價。...

馮世寬怒日本與中共建交 當年想用戰機擊落日民航機

退輔會主委馮世寬即將卸任公職,他以「大鵬展翅-馮世寬回憶錄」為題出版回憶錄,預定5月中旬發表。遠見.天下文化事業群創辦人...

藍綠白達共識針對「性剝削」修法 徐巧芯:最重處死刑

藝人黃子佼性醜聞事件越燒越大,藍、綠、白立委難得達成共識,皆提出要針對兒少性剝削問題加速修法。國民黨立委徐巧芯將提案加重...

賴總統兒子 昨天低調出席觀禮

賴清德總統正式就任中華民國總統,「第一家庭」成員也終於曝光,最令人注目的莫過於賴總統的賢內助吳玫如。她昨身著黑色洋裝,外...

衛福部草案要求上傳監視影像 民團反對原因曝光

為防止托嬰中心兒虐事件,衛福部編列2.6億預算建置雲端空間,並於上月26日預告草案,要求托嬰機構把監視器影像上傳中央保存...

修法也罰不到黃子佼 沈伯洋:問題出在包庇

藝人黃子佼被檢方查獲持有未成年少女非法影片,演藝圈多名藝人發起連署,期盼修法保護兒少。民進黨立委沈伯洋直言,這起案件最大...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