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主法5周年釋利多!「這4類人」預立醫療諮商免費 最快年中上路
「病主法」今天施行滿5周年,該法保障成年且心智健全者,可透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簽署預立醫療決定(AD),保障自身在面臨五種重大疾病(末期病人、永久植物人、不可逆轉昏迷、極重度失智及其他政府公告疾病)時的醫療自主權,但過去民眾必須自費2至3千5百元不等,衛福部健保署署長石崇良今表示,預計4類病人納入健保給付、免除預立醫療諮商費用,但以接受醫療的病人為主,一般民眾仍需自費。
健保給付的類病人如下:第一類是符合病主法末期病人條件,目前健保署已給付安寧緩和醫療家庭諮商費,會再提供一次預立醫療諮商費用,比照家庭諮商費用給付,讓病人同時可簽署DNR、預立醫療遺囑。第二類是針對失智病人,因嚴重失智將無法簽署預立醫療決定,健保將讓輕度失智仍有自主能力的「臨床失智評估量表CDR」分數一分以下的民眾,可於住院過程中接受治療。
第三類則是病主法14條公告病類,目前共公告12項罕病,同樣在住院中執行。第四類較特別,是健保署居家整合照護計畫服務對象,若意識上能夠進行ACP,也可以透過團隊進行ACP。居家醫療團隊要經過訓練,或由有經驗的團隊進入病家協助。
石崇良表示,本次調整預計農曆年後提至健保共擬會審議,最快年中上路,因預立醫療諮商成本不低,健保署給付原則需考量資源最佳配置,以終身一次為原則,提供民眾最好的臨終照護模式、避免無效醫療。考慮需顧及醫界健保點值再被稀釋,以及排擠醫療資源等,除上述4類病人以外,健康、年輕的民眾仍需自費,難以一次納入全民。
健保署照111年資料統計,推估符合4類資格的人數,分別是末期病人8萬人、輕度失智4.4萬人、罕病病人0.5萬人、居家整合醫療照護計畫8.1萬人,共20萬人。至於需編列的預算,目前尚未完成精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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