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期空汙防治 學者批走回頭路
環境部昨公布統計近八年的空氣品質監測結果,各汙染物濃度均下降,但中部地區PM2.5的年平均濃度卻較去年微增,學者就質疑,第二期空汙防治方案設定的PM2.5年平均濃度目標,卻是強度明顯不足的十三微克/立方公尺,恐讓近四年空汙防制方案已見成效的整體空汙防治進度,走回頭路。
環境部昨公布今年空氣品質監測結果統計,監資司長謝炳輝說明,二○一六至二○二三年空品監測結果,細懸浮微粒(PM2.5)年平均濃度,從廿微克/立方公尺,降至今年十二月的十三點八微克/立方公尺,整體改善幅度達三成以上。
但今年PM2.5及臭氧年平均濃度,分別比去年上升一點四微克/立方公尺、一點八ppb。且儘管環境部二○二○年起執行第一期空汙防治方案,但台中火力發電廠、台塑麥寮六輕、彰化焚化廠所在的中部地區,過去四年PM2.5平均濃度改善幅度不大。
大氣司長張順欽指出,當環境風速低,台灣中部和南部地區日降雨量較少,細懸浮微粒不易擴散,造成局部汙染物累積;但PM2.5達紅色警示天數,已從去年四十五次,降至今年十八次。
台大氣候變遷與永續發展國際學位學程兼任助理教授趙家緯分析,數據顯示用電量負成長,今年一至十一月大型燃煤機組發電量也明顯消減,電動運具缺乏其他政策引導,推動力道較弱且期程遲緩,導致移動汙染源減少的量不如預期。
環境部設定明年起為期四年的第二期空汙防治方案,增訂全國臭氧八小時紅色警示站日數較二○一九年減少百分之八十,全國PM2.5年平均濃度,須改善至十三微克/立方公尺以下,中南部區域PM2.5達到十五微克以下目標。
趙家緯認為,空汙法於二○一八年修法、二○二○年起推動第一期空汙防治,因積極訂定目標,才促成大規模減量,今年PM2.5年平均濃度已降至十三點八微克/立方公尺,二期空汙防治方案僅定為十三微克/立方公尺,改善強度恐怕不足,恐讓空汙防治走回頭路。
張順欽解釋,明年初會請地方政府提空汙防治計畫,二期空汙防治方案也會加嚴汙染物管控,VOC、氮氧化物等,盼二期方案結束後能較目標年達空汙減量超過三成五以上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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