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出現「假瘦瘦筆」 食藥署曝製造或輸入最重罰1億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日前公告,查獲數千單位假冒、俗稱「瘦瘦筆」的藥品胰妥讚(Ozempic),衛福部食藥署副署長陳惠芳說,目前已和海關合作,加強抽查進口快遞郵包,並主動監控網路非法賣藥或代購行為,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者,最重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億元以下罰金。
美國FDA公告,查獲仿冒Ozempic注射液1毫克,外觀標有批號NAR0074和序列號430834149057的產品,分析發現樣品中的針頭是仿冒品,因此針頭的無菌性無法確認,恐增加患者的感染風險,目前有5人產生不良反應。
「瘦瘦筆」的主成分為利拉魯肽(Liraglutide),是GLP-1類似物,即腸泌素的一種,因為人進食後,血糖開始上升,腸道會分泌腸泌素,促使胰島素作用,幫助血液中的葡萄糖進入肌肉或是肝臟,儲存成能量,同時會抑制升糖素分泌,告訴肝臟可以減少製造葡萄糖,而腸泌素也會降低胃排空速度,抑制食欲,使血糖上升速度減緩。
陳惠芳表示,我國核准有「胰妥讚注射劑」藥品許可證(衛部菌疫輸字第001107號),且其包裝應有中文品名,及我國核准的藥品許可證字號,不過美國查獲的仿冒藥品,並無前述標示,非屬我國核准產品,其療效及安全性未經確認,使用後可能產生危害,請民眾勿自行由國外、網路或其他通路商購買該產品。
陳惠芳說,食藥署已與海關合作、加強抽查進口快遞郵包,並主動監控網路非法賣藥或代購行為,如果發現境內業者或民眾,有疑似擅自輸入或販售偽禁藥的情事,且可查明涉案者身分,則由關務署或地方政府衛生局移請檢調調查。
罰則部份,陳惠芳指出,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者,涉違反藥事法第82條規定,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億元以下罰金;明知為偽藥或禁藥,而販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可依藥事法第83條規定,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00萬元以下罰金,提醒民眾不要從網路購買來路不明、標示不清或宣稱療效的產品,如有用藥需求,應就醫或至藥局,循正當管道取得我國核准的藥品。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